量子理论及应用基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章程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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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理论及应用基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量子理论及应用基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保证重点实验室的高效运行,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特制定实验室章程。
第二条 本实验室的基本原则是: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
第三条 本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是: ①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及博士研究生,在科学技术的前沿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②加强与地方的联系与合作,发挥科研优势,为地方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实验室的发展目标是: 瞄准量子物理领域的国际前沿水平,把本实验室建设成在量子物理方面代表国家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成为我国在量子物理领域不可替代的战略科技力量。
第二章 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
第五条 本实验室以研究工作开放为主,同时实行仪器设备、设施及技术、图书资料、软件等条件的开放,并采取相应的收费措施。
第六条 本实验室每年设开放课题基金。开放课题基金每年申报一次,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后评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经费支持。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课题,研究成果需标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第七条 本实验室吸收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的骨干教师,与校内外重点实验室等联合,实行访问学者制度,实现优势互补、竞争提高。
第八条 本实验室不定期举办国际会议并配合其他教学和科研项目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专题报告,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吸引国内外著名专家到实验室做客座教授。
第三章 研究工作与人才培养
第九条 本实验室按照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思路运转,吸收相当于固定人员 1/4左右流动科研人员。
第十条 通过承担国家部门的研究课题解决研究经费,通过学校的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科研经费返点、横向项目等其他途径争取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
第十一条 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经费,按项目立帐,由课题负责人按预算计划安排使用。基金开支的范围是:
(一)研究工作需要的资料费,会议费,差旅费。
(二)客座研究人员的津贴,交通及住宿补贴费。
实验室对基金课题进行定期检查,基金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决算,不能按期完成计划的课题可缓拨、减拨、直至停拨资助经费。
第十二条 本实验室不定期的邀请国外专家来重点实验室做学术报告,使研究生和青年研究人员及时了解研究领域的学术动态和前沿信息,选派优秀研究生和青年研究人员出国访问。
第四章 管理体制和行政职责
第十三条 本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的行政工作、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专职人员聘任、学术交流、资产技术管理、环境安全、财务等实行统一管理。实验室设副主任1-2名。
第十四条 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基金指南及基金课题,决定学术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本实验室办公室设专职管理人员2名,负责处理实验室的日常行政事务,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十六条 本实验室结合实验室的目标、方向划分成3个方向,设方向负责人,管理各实验室,方向负责人要关心本方向的运转、管理等,要有责任心,负责实验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实验研究人员的聘任、考核等。
第十七条 实行例会制度。由主任召集,每季度一次,遇有重大事件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监督机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监督,年终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述职,汇报本年度实验室的发展情况和下年度实验室发展目标。
第十九条 实验室年终编发年报,总结一年的发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量子理论及应用基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